这几日看中信网,N家公棚要么黑了,要么私自想改章程了,林林总总,这些闹剧,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台的架势。看鸽友反应,无可奈何的有之,骂声不绝的有之,就是好象拿不出解决办法出来。
我在论坛上回一个网友的贴,戏言:有拿几百几千去公棚赌鸽的实力,怎么就舍不得花3块5买本合同法回去看看,别弄得被人家卖了还帮别人数钱呢。其实能上网的朋友,3块5都能省了,网上直接下载一个得了。
我把合同法的有关重点条目摘下来,大家看了或许也不用学阿Q,光知道说,公棚的黑老板,你要骗我你就是孙子云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