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心里真是烦,现居住的住宅楼列入政府娄江河景观带立面工程建设改造,楼顶又是“平改坡”,3月28日上午,发现楼顶鸽舍700公里冠军、“五省一市”联赛高位、兰州名次鸽等12羽赛(种)鸽,夜间给小偷偷剩了1羽!原准备参加上海藏金阁公棚赛的在孵幼鸽和种蛋也全部冻死、冻坏,损失惨重!估计窃贼是从建筑脚手架上来的,但也不排除人为蓄意造成的,苦于一时找不到证据!报警110之后,警方又是现场拍照,又是处警笔录,可直至今日还没有破案,看来希望眇茫! 这些天失窃信鸽,加上拆除“违章”鸽舍,我一直在与建筑主管单位讨说法、打维权官司,该主管单位与判定“鸽舍违章搭建”的规划局检查执法大队原是同属建设部门,他们按照《城乡规划法(2008.1.1执行)》第40条、《城市规划法(1989.12.26执行)》第32条款,先给你来一份鸽舍搭建未经审批的“违章”单,移交城管部门敦促执法拆除。然规划执法经办人员竟然不知昆山还有一个三部门(体育局、规划局、城管局)联合发文昆体(2003)44号《城市饲养信鸽管理暂行办法》?这种舍近取远的所谓“执法”,让人啼笑皆非!本人94年入住大楼就开始养鸽,从未有人讲过违章养鸽,今天要“平改坡”了,就要罚你违章!真是岂有此理! 首先是我94年养鸽当时还没有鸽棚搭建审批手续制度,城市养鸽尚无管理办法;其次昆体(2003)44号文件出台后,经过市鸽协文明养鸽管理小组与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全市巡查,我的鸽舍取得默认“合格通过”。他们这种“平时不作为,执法乱作为”的做法,有损政府形象!如此执法,怎能让老百姓服气?!与当今提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然那个建设主管单位更是自恃政府下属一个公司,亦商亦官,态度十分傲慢,建设改造中与群众沟通工作做得十分的粗糙,竟然连屋顶“平改坡”方案也不告诉楼上人家;出了问题后,又从未主动联系过我,为此,我将这一情况报告所在社区街道,社区领导也感到十分诧异,表示支持我上访反映。以后我先后向“民生110”、“市长信箱”反映,均被那个主管单位半途截断,封锁消息!投诉石沉大海!?害得我几乎产生对政府信访工作是在糊弄百姓的一种错觉。4月29日又上访了“市长接待日”,可惜不巧轧上了五一节假日,目前尚未得到回复。这些天我奔波投诉,寝食不安,人感到十分的疲惫,但我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前几天写好一份陈述和申诉材料,并配有有关的摄影照片和录像,以及复印文件,收集罗列证据,准备诉诸法律,届时来他个“民告官”!不过,今年的比赛算是泡汤了,养鸽生涯嘎然中断,心中好生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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