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原文摘录: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必须圈养,并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 饲养宠物和鸽类的,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饲养者、携带者应当及时清除。禁止在住宅楼、商住楼的顶部、窗外、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 (六)在城镇地区住宅楼、商住楼的顶部、窗外、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饲养鸽类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龟腚一出还有几人能养鸽?真的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事情。从法律角度上讲这也是一违法龟腚,任何法律的出台都还有一个缓施期,何况这只是一地方条例。谁在前谁在后养了多少年鸽了,你说不养就不能养条列才出几天这不是强盗逻辑是啥!都在讲和谐社会你们这样能和谐吗?连养狗全国都还没说不能养,都只是要办证而已。何况养鸽在全国都合法,有协会有组织有会员有规则,而且还是中国体育总局的下属。有违法养鸽的,扰民的,不注意环境卫生的坚决整治绝不手软,我们支持!再说厦门还是鸟的天堂,几十种鸟类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厦门市民周围,这跟厦门注重环境分不开的。注重环境卫生固然重要但也要疏导有方,这种一杆子的决定会带来多大影响又没考虑过,不让让养鸽厦门就环境就好了这好像画不上等号吧!评上全国卫生城市的时候鸽子不是照常飞在厦门的蓝天上! 我对此等决定我用脚投票,如果说我没素质那也没辙,谁叫我是养鸽人!城市需要规范做人要有准则,但规矩不能乱定乱改,中国这么大一个地方一个地方一种规定岂不是乱了套了,中央人民政府是管谁的你们的法律条列胡景涛总书记批了吗?照这样下去全国都禁止养鸽指日可待! 还有就算真的执行下来,我养在家里总行了吧!没有规定不得在室内养鸽,我分一间卧室来养怎样,还有规定禁止在住宅楼、商住楼的顶部、窗外、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都是禁止在外不禁止在里,这样有用吗?养在窗户里,阳台里都不算违法,这样逼得养鸽人走室内线路岂不是更糟,还有鸽子在天上飞难道你拿枪来打炮来轰!不得人心的法律条列注定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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